[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没有在开曼群岛获得许可经营加密货币交易所]金色财经报道,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表示,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没有在开曼群岛或在开曼群岛内注册、获得许可、受到监管或得到管理局的其他授权来经营加密货币交易所。管理局重申,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受管理局的任何监管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调查币安、币安集团和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或与该公司集团有关联的任何其他公司是否在开曼群岛或从开曼群岛经营任何可能属于管理局监管范围内的活动。根据2020年《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或从开曼群岛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或托管服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i) 根据《2020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VASPA\")注册或获得许可;或(ii) 根据VASPA获得管理局豁免的现有受监管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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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推出新虚拟资产监管制度:2020年5月20日在开曼群岛引入了新的监管虚拟资产业务的框架。开曼群岛政府颁布了《2020年虚拟资产 (服务提供商) 法》,该法将在发布后生效。《虚拟资产法》是根据金融行动任务组的建议制定的,规定对虚拟资产业务进行监管,并对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人进行登记和发放许可证。
除了《虚拟资产法》外,政府还修订了一些现行法律,以扩大到虚拟资产,其中包括《共同基金法》和《证券投资业务法》,这些修正案预计将与《虚拟资产法》同时生效。《虚拟资产法》将虚拟资产定义为可以进行数字化交易或转让并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但不包括法定货币。
《虚拟资产法》适用于任何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人。虚拟资产服务的定义是发行虚拟资产或为自然人、法人、法律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服务或业务:
1.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2.一种或多种其他形式的可转换虚拟资产之间的交换;3.转让虚拟资产;4.虚拟资产托管服务;5.参与及提供与发行虚拟资产或出售虚拟资产有关的金融服务。(finextra)[2020/6/12]
开曼群岛新提案将拥抱 FATF 反标准,还将设立监管沙盒促进创新:开曼群岛发布关于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的立法框架提案,不仅需要促进在当地使用新技术和创新型的企业,同时也需要遵守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制定的国际标准。金融服务部长 Tara Rivers 表示,开曼群岛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监管框架采用了这种与全球监管标准保持一致的国家之一。该框架还包括一个监管沙盒,促进金融服务中采用创新技术和支付方式。[2020/5/1]
动态 | 加拿大上市公司前往开曼群岛发行数字货币:据CNW今日消息,加拿大上市科技公司NetCents(CSE: NC / Frankfurt: 26N)旗下的NCCO基金公司将在开曼群岛注册为独立运营主体,发展区块链业务和发行代币NetCents Coin。[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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